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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辽 宁 省 卫 生 厅
辽爱卫办字[2002] 11号
关于举办全省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理论与方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爱卫办、卫生局,沈铁、辽河油田、东电、省军区卫生处、爱卫办:
根据WHO/辽宁省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合作项目计划,为了提高全省各市(县、区)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医疗机构预防保健人员、中小学保健人员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论与实践能力,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最新发展趋势,省爱卫办、省卫生厅将邀请WHO健康促进专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国内有关专家来我省讲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论与方法
⒈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效果评价的方法与评价指标
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成本――效益分析
⒊生命质量的评价方法与评价指标
㈡预防意外伤害
⒈意外伤害的原因分析及预防
⒉创造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
⒊预防意外伤害的行为指导
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预防意外伤害的作用
⒌国内外预防意外伤害的经验及做法
二、参加培训人员
各市爱卫办或卫生局分管健康教育的行政人员,健康教育所所长、社教室主任;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健康教育的主任、健康教育科长;县、区卫生防疫站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相关医疗机构预防保健科人员;市中小学保健所专业人员(学员名额分配见附件)。凡参加培训人员授予国家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
三、授课教师
Jack Chen 教授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辛普森医学中心
王克安 教授 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定于2002年6月18日至20日,6月17日报到;
培训地点:辽宁怡华宾馆(沈阳市和平区新华广场西侧200米)。
五、其它事项
凡参加培训人员住宿费、交通费自理,培训费每人400元。请各市按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联系人:省健康教育所 田丹 ; 电话:024-23389478 、 传真:024-83380131
附件:各市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
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卫生 爱国卫生 培训 通知
抄送:全国爱卫办,卫生部国际司,卫生部基妇司,中国健康教育协会,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各市健康教育所,疾病控制中心,沈铁、锦铁、辽河油田、东电疾病控制中心,沈后防疫大队。
辽宁省爱卫会办公室 2002年5月31日印发
附件:
各市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
沈阳 12(包括省直医疗单位)
大连 7
抚顺 6
鞍山 8(包括鞍钢)
丹东 5
营口 6
本溪 8(包括本钢)
锦州 5
阜新 4
辽阳 6(包括辽化)
铁岭 5
朝阳 4
盘锦 3
葫芦岛 4
沈铁 3
锦铁 2
辽河油田 2
东电 2
沈后 2 (包括省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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