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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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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 宁 省 卫 生 厅 |
辽爱卫办字[2005]10号
关于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市爱卫办、卫生局:
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是我国公共卫生监测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保证农村饮水水质卫生安全性的一个重要手段。根据全国爱卫办、卫生部疾控司《关于“加强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建设”的函》(全爱卫办函发〔2004〕7号)有关规定,省爱卫办、省卫生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5年起,在全省开展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并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使此项工作作为每年常规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
二、各地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把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作为公共卫生监测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当地卫生防病规划,保证经费,切实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使这项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的顺利进行。
三、为指导和规范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随本通知制定和下发了《辽宁省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实施方案》(详见附件)。省爱卫办、省卫生厅及省疾控中心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地对各地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技术指导。
四、各地要充分结合和有效地利用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本地区农村饮水水质及经水传播疾病动态变化,为提高农村饮水卫生管理水平和科学改水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附件:《辽宁省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实施方案》

主题词:卫生农村监测通知
抄报:全国爱卫办,卫生部疾控司。
抄送:中国疾控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 |
辽宁省卫生厅办公室2005年5月16日印发 |
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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