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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辽爱卫办字[2005]9号
关于上报国家和省级卫生创建寂评名单的通知
各市爱卫办,沈铁、辽河油田、东北民航爱卫办:
为做好2005年国家级卫生镇(卫生县城),省级卫生镇、卫生村、卫生模范单位,除害先进城市的考核验收审评工作,省爱卫办从现在起受理各市和沈铁、辽油、东航爱卫会申报国家和省级卫生创建审评名单,并将于2005年6月上旬开始各项考核评定。国家卫生镇(卫生县城)申报必须获得省级卫生镇称号。省级卫生模范单位每市和部门各限额3个;省级卫生镇、省级卫生村不作名额限制,但必须获得市级荣誉1年以上,否则不与评定;除害先进达标城市各单项满5年的必须重新申报审评,不申报视为自行放弃荣誉。请各市及有关部门尽快将创建名单上报省爱卫会办公室(电传:02423391679)。
特此通知。
二○○五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爱国卫生通知
抄报:全国爱卫会,卫平副省长,宝忠副秘书长。
抄送: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省健康教育所。 |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5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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