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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辽爱卫办函字[2006]8号


 

关于规范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的通知

 

各市爱卫办,沈铁、辽河油田、东北民航管理局爱卫办,省爱卫委各委员部门:

  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是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各地爱国卫生和卫生防病工作的议事协调行政机构,为加强全省爱国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更好地体现依法行政的原则,便于工作沟通和协调,经征求各地爱国卫生工作部门的意见,决定将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简称规范为“爱卫委”,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简称规范为“爱卫办”,请各级爱卫办向各级爱卫委的委员部门和社会作广泛宣传,需要简化称谓时使用统一简称。

  特此通知。

 

                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卫生 爱国卫生 通知

抄报:全国爱卫办,卫平副省长。

抄送:述君副秘书长,省疾控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省健康教育所。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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