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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辽爱卫办字[2007]20号


关于开展全省中央补助农村改厕项目完成情况检查考核的通知

 

各市爱卫委:
  为考核评估全省中央补助农村改厕项目工作完成情况,更好地推动全省改厕工作,省爱卫办决定今年7--8月对全省中央补助农村改厕项目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检查内容
  依据国家和辽宁省农村改厕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的要求,对各市改厕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及项目管理工作进行评分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 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检查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项目县(市、区)进行自检自查,所有项目村、项目户(包括不同施工年限)都在考评范围内,将结果汇总后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组织有关人员(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进行逐村复检,并将复检结果报省爱卫办。
  第二阶段,省爱卫办组织各市进行互检,互检组由各市的爱卫委领导带队,爱卫办、卫生(包括疾控)、文明办、妇联、农委等部门的领导参加。同时,省里将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每个市的互检,检查结果将通报全省。互检时间从2007年8月上旬开始,8月底结束。各市互检具体时间自行协商。检查顺序:沈阳→葫芦岛→抚顺→大连→本溪→朝阳→丹东→铁岭→辽阳→营口→锦州→鞍山→阜新→盘锦→沈阳。
  三、有关要求
  各市互检时首先听取当地改厕工作汇报,核对相关档案材料,对所有项目村进行现场检查。填写检查考核评分表,最后向被检市返馈检查意见,并将意见书报省爱卫办。
  2004、2005中央补助农村改厕项目完成情况,将直接影响中央对我省下一步的改厕资金投入。各市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央补助农村改厕项目工作的认识,求真务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央财政支持改厕这一契机,全面推动我省农村改厕工作的开展,通过这次检查活动,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吸取教训,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为今后全省农村改厕项目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辽宁省中央补助改厕项目检查考核评分表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

 

主题词:卫生 爱国卫生 通知
抄报:全国爱卫办,卫平副省长,述君副秘书长。
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省健康教育所。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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