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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  宁  省  卫  生  厅

                文件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辽卫函字〔2007〕331号


关于印发辽宁省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爱卫办:
  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2007年省市政府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完成好省市政府卫生工作责任目标,做好全省健康教育工作,现将《辽宁省健康教育工作考核标准》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在认真做好本地区健康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落实目标责任书中健康教育工作任务,按照考核标准要求组织和开展好本地区健康教育自查考核工作。同时,各地要填写《2007年辽宁省市、县(区、市)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统计表》,于2007年11月底前将统计表报至省健康教育所。省里将于2007年12月份,委托省健康教育所对各市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工作考核。
  联系人:李跃进;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66号;邮编:110005;电话:024-23394819-8018,传真:024-23389478;电子信箱:lnjkjys@163.com.

附件:
  1、《2007年辽宁省市、县(区、市)健康教育工作考核统计表》
  2、辽宁省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内容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卫生 爱国卫生 标准 通知
抄报:卫生部,全国爱卫办,卫平副省长,述君副秘书长。
抄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省健康教育所。
辽宁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7年8月16日印发
                                  校对:李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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