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辽宁省城镇灭鼠、灭蝇、灭蚊、
灭蟑螂工作指导原则的通知
各市爱卫委,沈铁、辽河油田、东北民航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省爱卫委各委员部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卫生监督所、省健康教育所: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有效防控病媒生物和科学除害水平,做好卫生防病工作,依据《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省爱卫办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制定了辽宁省城镇灭鼠、灭蝇、灭蚊、灭蟑螂工作指导原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1、辽宁省城镇灭鼠工作指导原则
2、辽宁省城镇灭蝇工作指导原则
3、辽宁省城镇灭蚊工作指导原则
4、辽宁省城镇灭蟑螂工作指导原则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 爱国卫生 通知
抄报:全国爱卫会,克强书记、文岳省长、卫平副省长,述君副秘书长
抄送:各市人民政府,各市卫生局,爱卫办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4月28日印发
校对:李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