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标准 首页 简报 健康教育 卫生创建 改水改厕 政策法规 项目管理 除害灭病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文件


辽爱卫办函字[2008]8号


关于做好2008年卫生城市(区、县城、镇、
村、单位)创建和复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爱卫办,沈铁、辽河油田、东北民航爱卫办:
  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创建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爱卫办将在2008年第2-4季度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开展卫生创建考核和复审工作,国家也将对我省大连市老虎屯镇进行国家卫生镇复审。请各市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自查自审基础上及早做好申报、省和国家考核和复审准备工作(新申报和命名满3年的卫生城市、卫生区、卫生县城、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模范单位)。
  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省和国家级卫生城市和卫生镇复审考核工作,考核复审以暗访为主,不事先通知,暗访结果将决定是否能够通过考核,我省卫生创建“摘牌”教训要引以为戒。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抄报:全国爱卫办

 


 
 


版权所有(C) 2002-2006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健康教育制作维护  网站信箱:lnsagws@yahoo.com.cn  QQ:356397154  辽ICP备06001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