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10周年座谈会暨第六次全国“行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讲话
卫生部常务副部长、全国“行动”领导小组组长 高强
(2004年11月10日)
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今天,我们隆重召开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10周年座谈会暨第六次全国“行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认真总结交流“行动”工作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新时期我国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推动“行动”工作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在此,我代表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对参加会议的全体同志并通过你们向辛勤工作在全国“行动”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向所有关心、帮助和支持“行动”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1994年7月,全国爱卫会、卫生部、农业部、广电部等部门联合发起了“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旨在通过实施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相结合的策略,在农村大力普及基本卫生知识。“行动”工作一直得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要十分重视健康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积极推进“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2001年,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卫生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全国爱卫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7部门印发的关于《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把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列为农村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200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再次强调要推进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1996年,全国爱卫会、卫生部、农业部、广电部等4部门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行动”工作经验交流会。1999年,“行动”工作成员部门增加了中宣部、全国妇联、国务院扶贫办,并列为中宣部等14个部委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的工作重点之一。2000年,上述7部门召开了“行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表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在《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中,将“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更名为“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2002年,7部委联合下发了“行动”工作第一个五年规划。2004年,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又增加了教育部和共青团中央。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还得到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以及强生和杨森公司等企业的强有力技术支持和经费资助。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认为,中国的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总结出了在大面积人群中开展健康促进的成功经验,是发展中国家农村健康促进的有效方式,应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推广。
回顾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十年的历程,大体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1994年至2000年。我们制作和免费下发了24部140个卫生节目的录像带和30个卫生节目的录音带,总计11万多盘(盒)。全国有2000多个县市的电视台和电台播放了“行动”节目。出版发行了《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读本》7.5万册和《亿万农民健康促进广播稿》5万册等一大批宣传材料。这一阶段,通过开展以大众传播为主体的全国“行动”和多种形式的农民健康促进活动,促进了广大农民健康意识的提高,为“行动”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第二阶段从2001年至今,是“行动”计划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健全,逐步走向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时期。在此期间,我们研究制定了《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在各地认真贯彻执行《规划》,并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分别对广东等22个省(市、区)开展了《规划》实施的中期督导评估。
总结开展“行动”十年的主要工作,我们积累了以下基本经验:
一、政府重视,健全网络,是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重要基础
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行动”工作的开展,健全工作机构,充实领导力量,增强了“行动”的合力。湖北、吉林、重庆、黑龙江、江苏、湖南等的省级“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市)政府主管副省(市)长担任。新疆、西藏调整了自治区“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规划。各省(区、市)均设有“行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一般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担任。
山东省制定了《关于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中强化“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的通知》,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与“行动”的有机结合。云南省出台了《云南省卫生系统健康教育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主要内容和方式,并制定《云南省卫生系统健康教育工作考核评估标准》,明确规定了农村的健康教育任务和量化指标。
2003年全国健康教育统计报表显示,全国已有1832个县开展了“行动”工作。
二、部门配合,共同参与,是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的重要保证
各级卫生部门和爱卫会将“行动”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妇幼卫生、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和农村改水改厕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部署。农业和扶贫部门把“行动”工作作为支农、扶贫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实施农村环境保护、农业生态建设和农村再生能源利用等项目加以落实。宣传、广电部门把“行动”与“三下乡”活动和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倡导“保健康、奔小康”,激发了广大农民参与“行动”的热情。教育部门和妇联、共青团组织把“行动”与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等结合起来,以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民传授农业科技、文化和健康知识。
各成员部门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确定的任务与职责。湖北、福建、广东、黑龙江、青海、安徽、河南、辽宁等省“行动”成员部门将“行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多数省(区、市)把“行动”融入社会综合发展规划中统筹安排实施。
三、社会动员,多方筹资,是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各地逐步加大政府投入,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多渠道筹集经费,保证了“行动”的可持续发展。辽宁省要求各市、县将健康教育业务经费按一定标准列入财政预算,并纳入各级政府预防保健责任目标管理。广东省不断加大对健康教育和“行动”的经费投入,省本级和广州、深圳、珠海等市财政每年都安排健康教育和“行动”经费。浙江省也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健康教育和“行动”的开展。
陕西省“行动”办与企业合作,近两年来筹集资金制作“行动”核心信息展览板,在全省各县医院和乡卫生院展出。江西省“行动”办从相关部门和单位筹措资金,印制《农民健康教育读本》、《卫生知识手册》40万册,免费发放到全省农村。河南省林州市与银行系统合作,争取“行动”经费支持。
四、制订规划,加强督导,是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环节
《全国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动规划》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不仅明确了“行动”的目标,也确定了“行动”工作的量化工作指标与效绩考核指标。编写了《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指导手册》并开展培训,提高了各级健康教育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各级各部门都制定了本地“行动”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加强督导检查,促进《规划》的落实。湖北、广东、辽宁、福建、黑龙江、云南等省“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行动”工作协调会议制度、“行动”办例会制度,并组织成员部门对当地“行动”工作进行联合督导与评估。福建、辽宁等省对全省所有市(县)开展了《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督导工作。
五、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是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取得成效的重要措施
通过加大“行动”宣传力度,聘请“行动”形象大使,与中央电视台合作,连续8年开展九次“健康之路老区行”大型现场直播节目,以及组织开展农民画、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卫生下乡活动,使“行动”工作得到全社会广泛赞誉和支持,扩大了“行动”在国内外的影响,创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有效途径。在抗击SARS的斗争中,全国“行动”办组织编写并向全国下发了180万册《农村卫生人员防控非典型肺炎实用手册》和30万册《农村卫生人员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必读》,印发配套宣传画60万张。《农村卫生人员预防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必读》被评为国家图书特别奖。中宣部、中国科协支持编写出版10万册《身边的传染病故事》卫生科普知识丛书已经发到中西部贫困地区。同时,围绕农村卫生工作重点和农民健康问题,改变了过去单纯送医送药下乡的做法,提出了送医送药更要送知识的新理念,把提高农民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001年完成的农村健康教育现状调查结果表明:“行动”覆盖人群的健康知识知晓率比未覆盖人群高4倍,其健康行为比未覆盖人群高7倍。
各地积极开展“行动”示范县(区)建设,总结出许多“行动”工作的宝贵经验。在各省自评和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中期督导评估和验收,本次会议将正式命名第一批23个全国“行动”示范县(区)。全国“行动”示范县(区)的命名,表彰了先进,树立了典型,有利于推动各地“行动”工作的开展,更好地为农村群众服务。
10年来,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进一步提高“行动”工作能力,全面促进农村健康教育都是非常宝贵的。但是,我们也应看到,我国农村卫生工作还非常薄弱,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医疗卫生的差距还很大。有些地方对“行动”的意义认识不高,组织机构不健全,经费投入不足,农村健康知识普及率很低,不少地区的农民还不能及时获得基本的卫生知识和信息。这些问题应在今后工作中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农村卫生工作一直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这个口号已经提了四十多年了,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真正在工作中得到贯彻。在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城乡之间的卫生差距就很大。现在比那时候更大。我们一些大城市的大医院,不论设备、基础条件还是医疗水平,与西方国家一些发达、先进的医院相比,也没有太大的差距。而我国农村、西部地区,差距就非常大。农村的缺医少药,还没有真正解决。现在农村有医,数量也不少,但缺少真正能够为农民治好病、看好病的高素质、高水平医疗卫生人才。农村卫生条件差,基础设备缺乏,生活环境、卫生环境与城市比起来都有很大差距。农民的不良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在很多地方还没有改变。这是我们应该着力解决的问题。中央提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解决城乡之间、东西部地区之间、经济与社会之间协调发展的问题。作为卫生部门来讲,就是要下大力向农村卫生倾斜,在各个渠道、各个方面,都要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支持。最近,我们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农村卫生发展建设规划,就是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同时,我们要加强农村的重大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中国的各类传染病有80%在农村,不解决农民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国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就做不好。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层层都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但这些机构都设在城市,最低也设在县城,而乡里没有,村里更没有。如何组织我们的工作人员经常到基层、到农村去直接为农民服务,面对面地解决农民的健康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任务。最近,世界卫生组织召开的全球结核病控制会议,会上表彰了很多国家。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明年全球结核病发现率达到70%,我们现在只有40%。我们对农民开放性结核病治疗是免费的,政府提供了费用,为何还发现不了呢?难道农民自己有病、政府给钱他都不想治吗?我认为,出现这个问题,很大程度上在于我们的工作不深入,宣传不广泛,组织、发动、推动不到位,这是关键。我们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健康教育,除了宣传基本的卫生知识以外,还要宣传国家制定的政策和措施,把党和政府对群众、对农民的关怀落实到患者身上。国家规定艾滋病抗病毒药对农民是免费的,结核病治疗是免费的,但国家制定的很多政策农民未必都知晓,这就很难落实。如果宣传和工作到位,农民就会主动监督我们,要求落实国家政策。另外,我们还要加强农村环境的改造,改水、改厕、改圈、改灶等,这些都是防止孳生传染病,保护农民健康的重要因素。我们一直讲预防为主,“预防”二字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工作,概括起来说就是改变不良习惯和不良环境。恶劣环境和习惯不改变,预防疾病就难以实现。在这些方面,有些地方认识到位,组织机构健全,做得很好,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但也有一些地方有不少差距,应尽快加以改进。健康促进与教育是改善农村卫生状况的一项重要工作,开展这项活动应该有必要的经费保障,这是一个成本低、花钱少、见效快的项目。只要付些人员经费、活动费、印刷费、编写费等,就能把卫生知识交给农民,使他掌握自我保健的本领,对有效地预防农村的疾病传播将发挥重大作用。农民健康意识增强了,自我保健能力提高了,就会有意识地去改造环境,改变环境。我们到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农村,生活很富裕,都是新建的小楼,但没有下水道,脏水遍地流,公共环境很差。因此,关键在于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提高健康意识。
以上这几个问题,请各个地区结合自己的情况认真总结。“行动”工作涉及到很多部门,需要大家共同研究,统一行动。为了进一步推动“行动”工作的开展,我代表“行动”领导小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合作
我国有70%的人口在农村。党中央、国务院把做好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作为全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三农”问题不解决,就难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不仅要发展农村和农业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也要发展农村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社会事业。温家宝总理曾经指出:我国农村发展落后,农村的社会事业尤为落后。城乡经济发展的差距大,社会事业发展差距更大。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差,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在一些地方相当严重。出现这些状况,既有资金投入不足,农村卫生设施落后,农民缺乏基本医疗制度保障等原因,也与农村生活环境差、农民缺乏卫生知识和不良生活习惯有关。在政府逐步加大卫生投入,改善农村卫生医疗条件的同时,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行动”工作是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增强农民健康意识,提倡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农民卫生科学知识水平,推动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保护农村劳动力,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方式;是一项利国利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民心工程。
各有关部门应结合本职工作,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把“行动”作为推进农村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扶贫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加强互相协作,努力创造新的工作经验。
希望各级政府按照《规划》要求,加大对“行动”所需经费的投入,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卫生部门要按规定及时拨付农村的健康教育或“行动”工作专项经费。今年,我们已申请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中计划拿出1000万元,在中西部地区的9570个乡镇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同时,要通过免费播放公益广告,合作开展“三下乡”、“农村综合利用沼气与生态农业建设项目”、“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项目”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行动”的支持力度。要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努力探索和总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行动”可持续发展的新举措。
政府是一个整体,各部门有所分工,有所侧重。凡是政府需要加强的工作,各部门都应该承担有关的任务。虽然每一项工作都有一个主管部门或者牵头单位,但这项工作不仅是一个部门的任务,而是政府整体的任务。部门之间的互相配合非常重要,决不能把某一项工作只作为一个部门的事,只有各个部门互相配合,形成合力,相互支持,才能共同为完成政府承担的任务做出贡献。“行动”成员单位有着共同的任务,我们之间要形成合力,浑然一体,围绕这项工作共同努力。
(二)加强督导评估,全面贯彻落实《规划》各项目标
2005年是实现“行动”第一个五年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各级“行动”办公室要在政府领导下,精心组织协调,动员社会参与,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地要抓紧完善组织机构,加大领导力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行动”办公室建设,积极创造工作条件,建立健全从上到下完整的“行动”组织网络。我们领导小组希望各级政府继续关心、重视、支持这项为亿万农民造福的工作。凡是领导机构不健全的,要尽快健全起来,健全机制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完善工作的机制,制定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部门之间密切配合落实政策和措施,务求收到良好的效果。评价这项工作的标准就是:基本卫生知识的知晓率是不是提高了、农民的健康行为是不是改善了、农民的健康水平是不是提高了。
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将在2005年组织《规划》的终期督导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组织专家拟订下一个五年“行动”规划,进一步完善“行动”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各级“行动”领导小组要坚持开展经常性的督导评估,及时总结并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全国“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全国“行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总结推广各地开展“行动”工作的成功经验。全国“行动”办公室将继续组织申报和命名全国“行动”示范县(区)工作。
(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进一步加强“行动”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
近几年,由于机构改革、人事调整等原因,各级“行动”成员部门的领导和专业人员发生很大变化。为了适应工作需要,在注意保持部门“行动”联络员和各级“行动”办公室人员相对稳定的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加强“行动”队伍能力建设。
“行动”的业务工作主要是由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组织实施,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医务人员是开展“行动”工作的生力军。各地要结合“行动”的开展,继续组织“乡村健康金话筒”、“我为乡亲出趟诊”、“健康面对面乡村行”、“春风行动”等专项活动,加强对“行动”工作人员,特别是乡村基层卫生人员、乡村干部、中小学校教师和青年志愿者的健康教育培训,建立起一支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基层健康教育队伍。
(四)分类指导,建立适应不同地区需要的“行动”工作模式,因地制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我国地域辽阔,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在经济、教育、文化等方面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各地应根据不同的经济、文化、民族等特点,因地制宜地探索“行动”示范县(区)建设,推动《规划》的全面落实。要组织开展农民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探索农村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努力使健康知识真正深入千家万户,为广大农民所喜爱、所接受。
同志们:农村卫生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这句话有丰富的内涵,也有很多具体的工作要做,绝不能只作为一个口号。要把它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其中亿万农民健康促进工作就是重要的内容之一。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不懈地推动“行动”工作,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一定能够为提高我国农民健康水平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来源:全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活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