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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水改厕为重点,推动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在农村继续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环境卫生的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促进文明村镇建设。”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出发,立足于基本国情和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把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时刻放在心上,纳入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年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户厕普及率,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看到效果。到2005年,要使全国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5%,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要把卫生村镇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小康示范村建设”等活动相结合,从整体上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文明村镇建设。
——摘自全国爱卫会副主任、卫生部部长 张文康在纪念爱国卫生运动50周年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辽宁省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概况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经水传播的疾病有50种,与粪便有关的疾病有30种。农村改造水源,饮用洁净卫生的自来水,使用卫生厕所,是改变千百年来陈规陋习、移风易俗,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农村基本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务院和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非常重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国务院曾于1986年至1997年三次召开全国农村改水工作会议,为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国务院决定于2002年3月在重庆召开第四次全国农村改水工作会议,专题研究农村改水、改厕问题。
  我省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抓,由于受各方面客观因素的制约,此项工作的开展步伐不大。到1999年底,我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49.3%,居全国第18位,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仅为27.9%,居全国第24位。从1998年--2000年连续三年,我省下大力气狠抓农村改水、改厕的普及工作,并争取到了全国爱卫会和联合国儿基会的大力支持,无偿援助我省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项目10万美元,省政府也从省财力中配套80万元人民币用于全省的农村改厕工作。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经各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到2000年卫生厕所的普及率提高了12.5个百分点,达到40.4%,在全国的排位上升到第16位,有了跨越式的发展,完成了国家《妇女和儿童发展纲要》中提出的到2000年年底全国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0%的目标。2000年农村改水工作各地采取因地制宜、土洋结合的办法,在建设自来水厂的主导模式引导下,鼓励平原地区和浅层地下水的山区,将手压机井改造成潜水泵式小型简易自来水,夏秋季节采取漂白粉精片消毒水质,从而扩大了全省饮用自来水人口的覆盖面,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9.18%,在全国排位上升到第12位;
  国务院新近颁发的"十五"《中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规定,到2005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要达到60%,农村改厕普及率要达到55%;到2010年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要达到70%,农村改厕普及率要达到65%。我省目前卫生厕所的普及率仍在全国平均线以下(全国2000年农村卫生厕所的普及率为44.3%),预计到"十五"末期,我省农村改水工作由于未改地区多为贫困地区,自助能力弱,工作压力很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要达到55%,每年必须增加3个百分点才能完成指标,工作任务十分艰巨。2000年由于有联合国儿基会的支持和省财政的配套资金,我省的农村改厕工作在引导资金的保障下得以快速发展。我省目前在农村改厕工作上没有在财政预算内列入专项经费,据了解全国有19个省、市、区安排有专项经费用于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建议省政府在"十五"期间每年财政预算内列入100万元农村改厕专项经费,作为全省农村改厕工作的引导资金和工作经费,一定五年不变,保证工作目标按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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