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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国卫生运动简报

           [2003]第18期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03年7月31日


   预防控制病媒生物 确保人民群众生身健康

——辽宁省爱卫办举办全省爱国卫生培训班,全面学习、部署、贯彻《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加大对“毒鼠强”剧毒鼠药的打击力度

  辽宁省爱卫会办公室于2003年7月21日至30日在沈阳连续举办了三期爱国卫生培训班。组织全省县级以上爱卫办工作人员和疾控中心卫生消杀技术人员及爱国卫生监督员,学习和部署在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同时对国务院下发的《深入整顿毒鼠强紧急通知》进行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毒鼠强”等急性剧毒鼠药的查处力度。
  通过系统的强化学习,全体学员一致认为,《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和加强我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强化依法行政,防止疾病传播,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家感到在当前市场经济大潮汹涌澎湃发展的今天,病媒生物的消杀服务进入市场化运作已成必然,但作为一项关系到群众健康的特殊服务,它要求从事这项服务的实体必须了解和掌握消杀药品的毒性禁忌范围,被消杀生物的生活习性、抗药性和耐药性,综合杀灭方法,消杀过程中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污染和生态危害,操作过程中的人员防护和一旦发生中毒的急救抢救方法。省爱卫会办公室在开展贯彻和实施《办法》之时,适时举办这期学习班非常必要、非常及时。大家不但掌握了法规条款,相关政策理论,熟悉了执法程序,同时也相互交流了工作经验。大家表示学习班结束后将尽快组织力量,针对《办法》提出的各项要求,逐一贯彻实施。针对国务院关于加大收缴和打击剧毒鼠药“毒鼠强”的要求,将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尽职尽责的完成好应尽的职责。大家在学习期间,还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与省爱卫办进行了汇报和沟通。这三期学习班共有280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认真学习 精心部署
——营口市爱卫办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和执行《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做好本部门或本单位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营口市爱卫办积极组织全地区爱卫办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虫媒科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省爱卫办举办的辽宁省爱国卫生培训班学习。学习一结束,营口市爱卫办即根据省爱卫办领导的讲话精神,对全市各地区的贯彻执行《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布置。主要分三步进行,一是各市(县)、区爱卫办对所辖区域内的消杀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登记,并汇总上报市爱卫办。二是市爱卫办与市工商部门联系,核准市内消杀服务单位数量。三是市爱卫办对市内没有注册的、没有合法经营许可证明的消杀单位进行逐一登记、排查,并拟定在8月8日前摸底工作结束。四是依据调查情况制定本市的病媒生物消杀服务人员上岗培训计划,聘请省专家来营授课,拟定8月20日前培训结束,以便为今后的消杀服务单位重新审批打下良好的基础。五是加大对剧毒鼠药“毒鼠强”的查缉力度,再次全面排查经营销售市场。


本期发至:全国爱卫会,世震书记、熙来省长、文岳副书记、卫国副省长、万才副省长、卫平副省长、本伟副秘书长,省爱卫会各委员部门,各市人民政府,各市、沈铁、辽油、东航爱卫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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