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卫生运动简报
[2008]第11期
辽宁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7月25日
沈阳市积极组织开展无烟奥运活动进行公共场所控烟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沈阳市无烟奥运和公共场所控烟工作,2008年7月14日至18日,沈阳市根据《沈阳市无烟奥运工作方案》、《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告》精神,市爱卫办、市卫生局、市健康教育所等单位联合组成督导检查组,对涉奥的奥体中心,万豪、喜来登、洲际、凯宾斯酒店、黎明、沈阳宾馆,中国医大附属盛京医院、附属四院,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沈阳中心血站,以及部分大型餐馆、政府办公楼等工作场所进行抽查。受省爱卫办委托,省卫生监督所和健康教育所也派人参加了这次检查活动。
一、开展培训,落实政府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通告
自6月份以来,沈阳市连续举办奥运志愿者、奥运场馆及六类场所工作人员、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动员和号召全市涉奥场馆、奥运重点场所及禁止吸烟公共场所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告》,学习和掌握《奥运场馆落实“无烟奥运”政策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创建无烟公共场所、无烟工作场所活动。抽检的24家单位管理人员全部参加了市里组织的培训,并按照培训要求,将无烟奥运工作纳入各单位工作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实施无烟场所创建活动。
二、积极宣传,营造场所全面控烟的舆论氛围
各受检场所都能在门口大厅、走廊及醒目处张贴《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告》和无烟奥运海报;在信息台、公共书报架摆放无烟奥运宣传折页和小册子。洲际酒店、喜来登酒店、黎明宾馆等按要求设置无烟楼层和客房,自制宣传牌、易拉得宣传板、温馨提示桌牌等。中国医大附属盛京医院克服患者多、控烟难度大等困难,召开动员大会,落实控烟责任,悬挂标语、宣传板,设置户外指定吸烟处,取消医院卖店售烟,创造无烟奥运医院氛围。附属第四医院自筹资金,制作80余块控烟标识,覆盖各个诊室、电梯通道、会议室、侯诊大厅,控烟监督员挂牌上岗。
三、增加场所“禁止吸烟”标志,加强舆论宣传
沈阳市按照北京无烟奥运的“禁止吸烟”标志,规定了“禁烟标志”的规格、图文和适用范围,要求各区爱卫办指导各类场所划分禁烟区域,统计“禁烟标志”的数量,规范“禁烟标志”的设置。目前,新的“禁烟标志”覆盖工作在全市公共场所、工作场所迅速展开。
省爱卫办制作新烟标1000块,省健康教育所按照要求在省直医疗院所和省四大班子及部分省政府委办厅机关内进行张贴,并开展了检查指导工作。市健康教育所结合检查督导,向受检单位发放条幅、折页、小册子、海报、桌牌等无烟奥运宣传品1.2万余份。
四、组织队伍,强化场所控烟工作的运行机制
为完善场所控烟工作的管理运行机制,沈阳市在各个涉奥及大型公共场所组建控烟监管队伍,培训志愿者。市健康教育所印发《沈阳市无烟奥运志愿者培训手册》2500本,对600余名志愿者进行培训;印发《沈阳市无烟奥运劝阻员培训手册》1500本,对500余名劝阻员进行现场培训并发放劝阻员胸卡。在宾馆推行无烟客房登记管理制度,由总服务台、无烟楼层服务台及时为入住客人提供无烟客房服务,集中观察无烟客房使用情况。在餐厅推行烟缸、烟具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烟缸、烟具控制、劝阻的责任人与责任目标。并在场所实施主管经理监管,爱国卫生检查员带班,劝阻员分担区负责的控烟运行机制。为强化无烟奥运的管理,沈阳市还在涉奥场馆、重点奥运场所建立了《无烟奥运工作档案》,使无烟奥运工作在我市走上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轨道。
检查组根据北京奥组委无烟奥运相关标准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通告》,对沈阳的奥运指定场馆、重点涉奥场所各项指标进行逐项排查。针对场所室内无烟区域划分、宣传品配备、禁烟标志设置、控烟管理职责落实等现场提出指导整改建议。并结合无烟公共场所要求,指导场所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实施可吸烟区域的建筑与设备改造,实行室内“吸烟区”与“可吸烟区”建筑性隔离,装置具有排除烟草烟雾的机械设备,规范室外吸烟区选址、装备、管理措施,使场所控烟活动在奥运会结束后持久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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