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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健康教育工作规范

  1.目的
  健康是社会最珍贵的资源和财富,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卫生工作的先导。健康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动员和协调社会各个部门,借助于各种传播途径,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改变不良的生活方式,控制危险因素,降低发病率、伤残率、死亡率,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全民族的健康素质。
  2.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建设及管理
  建立健全的以各级健康教育机构为中心,卫生保健机构人员为骨干,社区行业单位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为依托的网络组织,进行科学指导,开展业务工作,使健康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2.1 健康教育组织网络建设
  2.1.1 省、市、县(区)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健康教育专业指导机构;
  2.1.2 县(市、区)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应设相应的健康教育机构,配置专业人员;
  2.1.3 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应是本地区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内部设置社会教育、材料制作、情报信息、行业培训、健康咨询、科学研究等相应业务科室,配备相应的宣传设备、交通工具,并有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人员、经费及办公场所。
  2.2 健康教育网络管理
  2.2.1 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在业务工作上既接受卫生局领导,也接受爱卫会领导,健康教育工作中涉及到其它部门的,主要由爱卫会负责协调;
  2.2.2 各级健康教育业务机构要制定工作任务,对网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考核;
  2.2.3 省级健康教育机构职责范围
  --协助领导部门制定全省健康教育法规、规划和工作计划及考核标准;
  --负责全省健康教育专业骨干人员的业务培训、信息交流、工作经验总结等,每年全省专业培训不少于2次;
  --开展科研立项、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及对各种传播活动的监测评估等;
  --编发专业培训及知识传播材料;
  --参与省领导部门组织和各种涉及健康教育专业的检查评比;
  --对市以下健康教育机构及社会行业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每年每个市不少于1次;
  --接受国际组织的援助项目,负责计划设计、实施和效果评价;
  --指导协调社会有关系统部门及大众传播媒介机构,开展多种形式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2.2.4 市级健康教育机构业务工作职责范围
  --落实省各项工作任务,协助领导部门制定本市健康教育规划;
  --对社区各重点行业人群进行健康知识培训;
  --组织指导全市城乡各行业部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及监督、监测;
  --开展调查研究、效果评价、科研立项、理论研讨等工作;
  --负责下发上级业务部门编发的各种宣传资料,并结合本地实际编制各种培训及宣传资料;
  --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并负责对所辖地区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对县(区)专业机构工作进行考核,每年每县(区)不少于1次;
  --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反馈、交流本市工作进度,并接受上级专业考核指导;
  --配合中心工作及紧急事件,指导、协调社会有关部门及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卫生知识传播活动;
  2.2.5 县(区)级健康教育业务工作职责范围
  --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领导部门的工作计划;
  --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并对所辖社区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组织、指导所辖城乡社区重点人群的行业卫生知识培训;
  --积极参加各项专业调查研究、信息传播、效果评价、学术探讨等;
  --配合卫生防病中心工作,协调社会各部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收集和积累各种专业工作资料,建立业务工作档案;
  --乡(镇、街道)卫生机构有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村(居委会)、驻街单位有专、兼职人员,并能够落实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基层健康教育网络覆盖率应达90%以上。
  2.2.6 各级健康教育机构的档案资料管理
  按照资料档案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种健康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贮存和交流、利用,以利于指导工作,制订计划,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效率。
  --本地资料:本地区社会经济、文化教育、风俗习惯、卫生服务、人群卫生知识水平、健康水平、专业机构、人员、设备等基本资料;
  --健康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调查研究、科研设计、效果评价的原始资料、总结、报告、论著;
  --自已编制的和外地交流的各种文字、声像、摄影宣传资料;
  --基层社区健康教育达标典型单位活动计划、总结、工作简报;
  --卫生影视片、广播、报刊的播映、刊出记录;
  --各种专业工作会议、培训、交流的业务资料;
健康教育传播材料是有效传播卫生知识讯息的载体。制作传播材料要按照科学程序操作,内容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并保证材料到达目标人群。
  3.社会健康教育活动
围绕领导部门和业务指导机构的年度健康教育工作计划、长远规划及卫生防病中心任务,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地指导、参与社会健康教育及卫生宣传活动。
  --健康教育的远、近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各项卫生工作的法规、条例的宣传教育;
  --有关卫生纪念日的主题宣传活动;
  --围绕卫生防病工作中心任务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初保、地方病防治、妇幼卫生、食品及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等开展宣传活动;
  --针对当地危害人民健康的危险因素开展宣传教育、行为干预;
  --针对当地的季节性疾病、常见病、防灾减灾等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4.调查研究
各级健康教育机构都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通过调查研究,掌握与健康教育相关的基本情况、背景材料,评价健康教育工作成效,为制订健康教育规划、计划、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健康教育基本情况调查(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群众健康需求等),每2-3年进行一次;
  --各类人群卫生知识水平、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健康需求的调查;
  --不同人群对健康教育内容与方法的需求调查;
  --不同教育方法、传播渠道对人们知识变化、行为改变的效果调查;
  --健康教育工作方法、模式研究调查。
  5.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制作与发行
  健康教育传播材料是有效传播卫生知识讯息的载体。制作传播材料要按照科学程序操作,内容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并保证材料到达目标人群。
  5.1 省级健康教育机构应有1-2种定期出版的卫生科普报刊,并结合重点人群教育和规划任务内容,有计划地编写培训教材、传单、折页、宣传画、小册子、录音带、录像片、照片等资料,每年不少于3种,发行覆盖率占全省人口的1%;
  5.2 市级健康教育机构,要根据省里的规划内容及当地卫生工作中心和需要及时制作传单、小册子、图片、录像带、录像片等宣传品,同时也应及时向基层转发省里编发的宣传资料,宣传品覆盖率不低于全市城乡人口1-3%;
  5.3 县(区)级健康教育机构每年向社区行业人群及居民发放卫生宣传资料不少于5种,覆盖率达到辖区人口2-5%;
  5.4 健康教育传播材料要根据目标人群需求,结合地区工作计划,确定知识内容和形式;
  5.5 健康教育材料应遵循科学程序操作,要经过目标人群预试验和专家审定,保证内容的科学准确;
  5.6 各级健康教育机构要对所制作、发行的传播材料作好发放记录,进行效果评价。
  6.考核评价
  健康教育的考核评价,是实行健康教育工作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通过考核、监测、评价,可进一步督促社区部门和专业机构将各项健康教育任务保质保量落到实处。
  6.1 考核方法
  6.1.1 由业务领导部门按年度工作计划对各市城乡健康教育目标进行考核。省对市每2年进行一次综合性业务考核,市对县(区)每年考核一次,县(区)对乡(镇)、街道每年考核不少于一次;
  6.1.2 参照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检查标准,对各市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进行考核;
  6.1.3 按周期规划,分阶段对全省各市城乡社区目标人群进行知识、行为考核,以评价规划实施进度;
  6.1.4 各市定期按年度工作计划对县(区)进行阶段性专业考核;
  6.1.5 考核采取随机抽样和推荐相结合方法进行,并对考核成绩优秀者进行表彰;
  6.2 考核内容
  6.2.1 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地方政府工作目标及卫生工作计划(检查地方政府及卫生发展规划文件);
  6.2.2 市、县(区)健康教育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设备配置情况(按照"省九五健康教育规划"的指标,检查经费拨款等档案资料);
  6.2.3 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
  6.2.4 协调社会各部门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检查新闻媒介、学校、街道等单位的工作计划、资料档案);
  6.2.5 定期开展调查研究、发表论文、经验交流等(市、县区专业机构的档案记载、总结、杂志、证书);
  6.2.6 市、县(区)专业机构配备的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摄录像机、车辆等设备的使用情况;
  6.2.7 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查看培训记录、考试问卷、培训课时、培训率,均按年度计划考评);
  6.2.8 社区重点行业人群健康教育工作有计划、记录、总结、档案、评价数据等;
  6.2.9 社区行业人群宣传品覆盖率(抽查单位和居民家庭,查看上级部门下发的宣传资料)。
  6.2.10 社区行业单位有固定宣传阵地;
  6.2.11 抽查社区行业人群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率及居民知识知晓率、家庭卫生行为合格率;
  6.2.12 社区整体环境改善(净化、美化、绿化),人群患病率下降;
  6.2.13 "远景规划"及阶段规划相关内容。

  
7.社会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7.1学生健康教育工作
  学生具有接受卫生知识教育的主、客观条件,是培养健康行为的关键时期。在学生中开展健康教育,是卫生保健工作中一项重要措施。
  学校开展健康教育应做到:
  7.1.1有一名校长主管健康教育工作,由保健医生(教师)、班主任(受过卫生知识培训)、具体负责。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开设卫生课做到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有教案、有考试。
  7.1.2学校开展健康教育以卫生课本为主要教材,以上卫生课为主要形式,辅以板报、画廊、主题队会、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学生除应了解生理卫生、心理卫生、青春期卫生、五病(沙眼、脊柱弯曲、蛔虫、龋齿、近视)防治知识外,还应了解国家卫生法规、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卫生问题,以从小提高学生的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遵守公共秩序,劝阻不卫生行为,成为讲卫生的骨干力量。
  7.1.3学校健康教育以学生为主要对象,同时对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家长进行必要的卫生知识培训。
  7.1.4效果评价
-开课率;
-考核卫生知识知晓率,卫生行为形成率及"五病"的发病率;
-学龄期多发病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学校在健康教育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每年拿出有  关学生卫生知识掌握及行为转变的调查报告、效果评价及工作总结。
  
7.2医院患者健康教育工作
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是各级各类医疗院(所)及广大医护人员本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证明,医院是开展健康教育,做地区三级预防的重要场所。
  医院健康教育应做到:
  7.2.1有一名业务院长主管健康教育工作,有较健全的院、科两级保健工作组织。健康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总结、有记录,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医院评比、奖惩、考核活动中去。
  7.2.2医院健康教育包括患者及陪护人员。医院健康教育内容有:
-医院规则、各种就诊、复诊、入院等常识;
-与患者有关的疾病保健、防治知识;
-对患者进行康复指导;
-参与社区卫生服务。
  7.2.3根据院内各科室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7.2.3.1门诊:
-候诊室有文图并茂的宣传橱窗;
-各科候诊室护士按本科业务利用不同形式进行保健知识传播;
-医生结合患者就诊随时开展保健知识宣传和专题专病讲座;
-建立咨询室或心理门诊;
-有条件的可利用闭路电视等形式开展电化教育。
  7.2.3.2病房:
-对有条件参加的住院患者,开展专题专病讲座及面对面的咨询活动;
-参与家庭病床、康复指导等社会活动。
  7.2.4在社区卫生服务中有计划的开展卓有成效的健康教育活动,医院职能科室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
  7.2.5有必要的健康教育设备、档案资料规范。
  7.2.6效果评价
-凡是前来医院住院患者,受教育面不低于80%;
-开展健康教育的业务科室有个案观察记录或总结;在健康教育机构的参与指导下,主管健康教育的职能科室,每年要有关于健康教育的效果评价、调查报告或经验总结等书面材料。
  
7.3食品行业从 业人 员的健康教育工作
食品行业与群众健康关系密切,必须结合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有关食品卫生知识的教育与训练。
  7.3.1凡是从事仪器生产加工、经营销售单位,必须有一名领导主管健康教育工作,有卫生专(兼)职班干部具体负责。建立与食品卫生教育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应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实行档案化管理。
  7.3.2食品行业健康教育的主要范围是全体从业人员,并通过他们及各种宣传媒介向广大顾客进行宣传。内容为《食品卫生》' 食品有关的营养及卫生常识,传染病防治知识等。
  7.3.3食品行业健康教育的主要方式,以本行业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技能训练为主(培训、每年不低于28课时),并结合生产、经营的品种、营业面积,设置文图并茂、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较强的宣传橱窗或专栏。
  7.3.4效果评价
-行业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率,每年从业人员复训率,知识知晓率,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
-按食品卫生法规要求,由健康教育业务部门和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定期对食品从业人员培训效果进行考试考核,并随时抽检从业人员行为转变情况,写出评价报告。
 
 7.4厂矿企业工人健康教育工作
  无论哪种经济所有制的厂矿企业的工人都是我国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保护这支劳动大军的身心健康是我国全民健康教育中的一项重点任务。工厂应做好工人的健康教育工作。
  7.4.1有一名厂长主管健康教育工作。有健全的管理组织机构,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本项工作。工作有、有总结,活动有记录等。
  7.4.2,以企业领导、技术干部、接触有害作业环境工人等为主要对象,进行有关劳动、生理、心理卫生、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安全卫生、常见病防治、自我保健等知识教育。集中培训每年不省于 20学时。
  7.4.3在工厂内开展健康教育以专题讲座、卫生知识培训为主要形式,辅以广播、专栏、画展、卫生标语、闭路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卫生知识宣传。
  7.4.4效果评价
-全体员工的卫生知识知晓率,个体、群体卫生行为形成率;
-由健康教育和劳动卫生监督部门,按省劳动卫生条例和健康教育规划内容分类进行达标考评。写出年度总结报告。
 
 7.5城镇社区居民健康教育工作
  健康教育是提高人民身心健康素质的重要手段,也是树立和创建现代文明城市的必要措施。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都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中越来越多,人与人的直接接触机会增多,一些传染性疾病容易流行和扩散,由于生活方式引起的疾病发病率也不断上升,所以教育城市居民了解并掌握必要的卫生知识和技能,创造一个有得健康的生活环境十分重要。为此作如下要求:
  7.5.1城镇居民的健康教育,以城镇街道办事处为主管单位,在健康教育部门或地段医生的参与和指导下,由居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开展工作。街道办事处应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结合年度卫生工作,提出健康教育任务、要求及管理办法。
  7.5.2以家庭主妇、离退休职工、街道闲散待业人员、个体户为主要对象,进行生活方式、环境卫生、卫生法规、妇女卫生、儿童保健、营养卫生、安全用药、计划生育、优生优育、防止意外伤害、传染病、多发病预防等为主要内容。
  7.5.3以家庭、街办幼儿园、健康促进学校及老年活动室为主要活动阵地,以讲座、培训为主要教育形式,辅以墙报、专栏、卫生报刊、卫生标语、卫生影视节目等。
  7.5.4效果评价
-社区居民的卫生保健知识知晓率;
-社区居民的卫生行为形成率;
-城区健康教育组织,按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制定健康教育检查内容,并写出居民保健知识掌握程度的调查报告、效果评价或经验总结。
  7.6村(农、渔、牧)民健康教育工作
农村是各种疾病的多发地区,那里不但有城乡共有常见病、多发病,还有较多发的寄生虫病、地方病、人畜共患的疾病。向村(农、渔、牧)民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消除危害健康因素,是提高村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方法。
农村健康教育工作是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卫生防病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部门应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和日常工作议事日程之中,具体要求:
 7.6.1村民健康教育为乡医院防保组工作内容之一。在健康教育专业部门或卫生防保人员参与指导下,由于乡村医生负责具体工作,并配有宣传员。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活动有记录等。
  7.6.2对象为常住人口。教育内容为农村各种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的防治知识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预防农药中毒、饮水卫生、乡镇工业卫生、村宅建筑卫生及破除迷信等。
  7.6.3教育形式,以各种有组织的集中培训学习为主,辅以电影、广播、宣传栏、卫生报刊等。
  7.6.4效果评价
-由健康教育专业部门和乡医院防保组定期考核受教育人员的知识掌握和行为转变程度;
-县级健康教育机构,每年拿出善于农村健康教育典型单位调查报告或经验总结1-2篇。
  
7.7幼儿健康教育工作
幼儿时期是进行健康教育的最佳年龄阶段,从这个时期开始对他们进行教育,培养他们讲文明、讲卫生良好习惯,将使孩子们终身受益。托幼单位应做到:
  7.7.1由托幼园所长主管健康教育,保健教师具体负责。对幼儿施教有教案、教具、记录等;对保教人员培训有教材、有考试、有计划、有总结。
  7.7.2教育对象以在园所儿童为主删保教人员、炊事员及幼儿家长进行必要的卫生保健知识教育。二类以上 幼儿园应全部开展健康教育。
  7.7.3幼儿健康教育以培养幼儿生活卫生、饮食、营养卫生和良好行为习惯、预防意外伤害为主要内容,采取儿歌、游戏、训练、辅导、授课等形式进行。对保教人员的知识培训则采取讲座、授课的形式。
  7.7.4效果评价
-保教人员的培训率,卫生知识知晓率;
-有幼儿卫生习惯、身体发育及相关传染病发病情况;
-在健康教育部门指导下,每年应有关于幼儿健康方面的调查报告及总结材料。
  
7.8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教育工作
  服务行业主要指美容美发、浴池、旅社(包括宾馆)等,服务行业与人民健康有密切关系,健康教育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应对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职业卫生教育。
  7.8.1市、县(区)无论哪种经济所有制单位,均应有一名领导主管健康教育工作,并责成卫生专兼职干部具体负责,工作有、有总结、有记录、有考核、有评比。
  7.8.2对象以行业从业人员为主并向广大顾客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内容主要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与行舞厅业卫生知识,如环境卫生、皮肤病、性病、艾滋病及有关的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
  7.8.3对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教育以知识培训、技能训练和专题讲痤为主要方式,同时利用橱窗、专栏、板报、广播、阅读卫生报刊等方式宣传有关卫生知识。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二年一次,每次不少于20学时。
  7.8.4效果评价
-从业人员上岗培训率及每年复训率,知识知晓率;
-由健康教育和公共卫生监督部门,根据有关行业的卫生要求定期进行考核,写出效果评价材料或总结报告。
  
7.9流动人群健康教育工作
  流动人群主要分布有商店、影剧院、俱乐部、体育馆、舞厅、车站、码头、机场、轮船、旅客列车、客机及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人群密集、流动频繁,是一些传染病易于传播和扩散的场所,也是造成环境污染的原因之一。这些单位或场所应抽群众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7.9.1各公共场所必须有领导干部主管健康教育,有专人具体负责。各种活动有计划、总结、考评记录等。
  7.9.2健康教育范围和内容:以游客、乘客、顾客、观众和部门服务人员为对象,宣传政府有关卫生工作方针、法规,保护环境卫生、劝阻吸烟、安全卫生、旅游卫生、季节卫生及公共道德等。
  7.9.3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教育以学习培训为主要形式;对广大游客、顾客、观众、乘客则应以广播、电影、电视、卫生画廊、卫生报刊、卫生宣传标语等为主要形式。
  7.9.4效果评价
-从业人员培训率,新就业上岗人员补训率,考核知识知晓率,个体卫生行为形成率,群体卫生知识形成率;
-由健康教育业务部门和公共卫生监督人员,按国家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及地方对公共场所卫生要求进行考核。并参照公共场所卫生条例分类标准,评价健康教育质量,拿出评价报告或总结材料。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七日
(此《规范》已经辽宁省爱卫会、辽宁省卫生厅批准,并于1998年8月17日以文件形式,下发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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